|
尊敬的各位顧客:
我行根據(jù)《關于防止犯罪收益轉移的法律要求》(以下稱為“法令”,)在開立賬戶等時候,需要對本人身份證件、職業(yè)、交易目的等進行確認(稱為“交易時的確認”?;诜钚拚?,自2016年10月1日起,部分管理辦法有所更改。敬請理解與支持。
1、主要的變更點
(1)無證件照的本人身份證件(健康保險證、年金手冊等)
辦理業(yè)務時,若提交的本人身份證件為健康保險證等無證件照的證件,同時需提交其他身份證件或公共費用的收據(jù)等。
(2)與在外國政府等重要公共地位的人士有關的業(yè)務
在外國政府等重要公眾機關任職的人士*(或以前曾任職的人士)及其家人,及上述人士為實際負責人的法人客戶來辦理業(yè)務時,會要求其追加本人身份證件等。
*與外國元首、日本總理大臣、其他國務大臣相當?shù)娜耸浚约捌渌钜?guī)定地位的人士
(3)法人客戶的實際支配者的變更
擁有超過25%直接或間接表決權等,可能實際控制法人事業(yè)經(jīng)營的個人的姓名、住址、生日等的確認。
(4)法人客戶辦理業(yè)務時確認方法的變更
不再通過工作證等進行在職確認,而是委托書等書面或電話等方式確認其為法人客戶。
(5)公共費用、入學金等繳納現(xiàn)金的時候“交易時確認”手續(xù)將簡化。
公共費用、入學金、學費等時候,無需進行“交易時確認”。
2.需進行“交易時確認”的業(yè)務
在辦理下列業(yè)務時要確認本人身份證件、交易目的、職業(yè)等。如無法進行“交易時確認”,銀行有拒絕辦理的可能。敬請理解與支持。
(1)辦理開立賬戶等初次業(yè)務時
(2)超過200萬日元的現(xiàn)金存取時
(3)超過10萬日元的現(xiàn)金匯款等轉賬時
匯款轉賬、各種繳費、發(fā)行銀行開具的支票、憑票付款支票及銀行開具支票的現(xiàn)金兌換等
(4)貸款時
*除此之外的業(yè)務也可能進行“交易時確認”
3.確認事項及所需資料
(1)個人客戶
| 確認事項 |
所需資料 |
姓名、住址、生日
職業(yè) |
請?zhí)峁┮韵氯我庖环N有效的本人身份證件的原件:
?在留卡、特別永住者證明書
?個人番號卡
?住民基本臺賬卡
?駕駛證
?護照等
【注】若為非日本國籍,為確認在留資格,請出示在留卡。
(在柜臺進行確認) |
| 交易目的 |
另由代理人代辦業(yè)務時,除上述確認事項外,還需確認以下事項。
| 確認事項 |
所需資料 |
代理人的姓名、住址、生日 確認代理人為交易名義人
代辦業(yè)務之事實 |
代理人有效的本人身份證件原件
具體種類與交易名義人的確認證件一致。
?交易名義人的委托書
?代理人與交易名義人為同居親屬時,可以憑證明雙方關系的資料(住民票復印件等)替代委托書 |
(2)法人客戶
| 確認事項 |
所需資料 |
| 名稱、總公司或主要辦事處所在地 |
請?zhí)峁┮韵氯我庖环N有效的本人確認資料的原件
登記事項證明書、印鑒登錄證明書*1 |
| 業(yè)務內(nèi)容 |
登記事項證明書、章程等*1 |
| 交易目的 |
在柜臺進行確認 |
| 擁有超過25%表決權的個人股東的姓名、住址、生日*2 |
| 來行人員(交易負責人)的姓名、住址、生日 |
上述的“個人客戶”確認事項外,需通過委托書等,需確認委托書等來行人員為法人客戶辦理業(yè)務 |
*1 除章程之外,具有有效期限的證件應在有效期內(nèi),無有效期限的證件應為六個月以內(nèi)發(fā)行的。
*2 同時確認與法人客戶之間的關系。
中國銀行東京分行
2016年8月
|